留學過程中快畢業了的時候,就會開始規劃是不是要在美國工作之類的問題,
資訊有些複雜,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理解的。
這邊是我在一邊閱讀網路資訊的時候,一邊留下的筆記。
一方面也是給我自己做筆記,也給後續需要的人一個快速的導覽。
update: Feb 10, 2016
OPT大意:
是F1 學生,在學業完成後,可以用實習( practical training)的名義來在美國工作。
以下我們以較常見的 Post-completion OPT 為討論,
( Pre-completion OPT的情況比較少見)
需要條件:
* 有效的I-20, 也就是要有 valid F1 status.
註: J1與實習叫academic training. 與F1 的 OPT類似。
* 每一個學級只能申請一次
註: 也就是說雙碩士的話,若第一個碩士已經使用了OPT了話,第二個碩士是不能有OPT的,碩士與博士各自都有OPT
* 修完所有必修的課,只剩下論文。
申請所需時間等相關訊息:
* 最早可以記application 給 USCIS的時間是在program complete date(畢業) 前 90 天。
* 通常學校會要你先交申請文件(I-765等等)給他們先審核,確定無誤後,才叫你送給 USCIS。
然後你會拿到一份新的I-20,其中的日期會縮短到 program complete date.
* 寄出I-765 application後,大約2-3週會收到 Receipt. ( 可以用來查詢申請進度)
* 經由OPT來申請 EAD (Employment Authrization Document) 需要2到3月。
* OPT starting date 是可自己選擇的,工作日期是以:program complete date後 60天之間。
* 沒有EAD卡是不能工作的,也就是說學校TA, RA 也不能做了。
* 如果論文口試等等因素不幸要延後畢業,原先的program complete date 仍然是不變的,
我用google calc做了個簡單的date calculator,可以方便你計算日期。( 連結 )
運作上:
* OPT基本是12個月
* 但若是理工類別的學生可以延展至29月(12+17 = 29月),科系名單 see here.
註: 但要有僱主得有參加E-Verify program.
註: E-Verify program 是來確定有僱用狀態以及跟國家安全局有關
* 工作得與就讀的科系是有關的
* 中途可以換工作,但在第一階段OPT 12月之中不能累積90天沒有工作,
而第二階段則再多30天的失業時間,
一旦 SEVIS系統中失業天數累積達到門檻 90/120 , F-1/OPT身份立即失效必須離境。
註:找到工作要跟學校回報
註:未被僱用的天日是學校回報的
工作相關討論:
因為OPT最早可以申請的時間是在課程結束前90天。
所以學校是建議在課程結束三個月前左右就去申請OPT,
當然畢業前就把工作找到是最好的,
如果擔心找不到工作的話,
由於OPT實習的時間可以自己設定,
所以最晚可以設定在課程結束後的第60天。
其後還有90天的時間可以找工作。
* 6o 天是F1 可以用來做離境準備的時期。
出境相關討論:
OPT Pending (EAD核准前) 其間不建議離境,有可能造成 OPT申請失敗,
OPT通過後在開工前入境只需要 F-1簽證、I-20、 EAD卡,
開工後入境則再需要 offer letter 在職證明。
在OPT 其間,很快就要面臨陸續的簽證問題,
因為OPT只有12個月,或者對於理工科系有29個月,
如果還想繼續在美國工作,就得來思考下一步了,也就是H-1B visa。
以下是 H-1B 的摘要。
H-1B大意:
允許在美國居留的"短期"專業工作簽證
需要條件:
* 必須拿到Job offer先,也就是已經有僱主願意僱用你。
* 你所從事的工作,官方規定是跟你主修(feild of study) 有關的,且你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。
但只實務上要公司能協助申請出勞工證就即可,也就是說數學系也可以從事資工的工作。
* 你的工資得是比平均這個職位的工資來的高(prevailing wage)
-避免拉低薪資水準的設計
申請所需時間等相關訊息:
* H-1B 的時間是由fiscal year 來定義的,開始是Oct. 1
也就是你拿到H-1B 正式工作得等到 Oct. 1才能開始
* 總共一個fisical year內申請名額有 65,000.
會優先把20,000名額給碩士或碩士以上的申請者,
碩士以上卻沒抽到的在與大學學歷的繼續共用名額,
直到65,000用完。
( 65,000 Cap 是美國國會定的,可能會增加?)
* 最早 Apr. 1才可以寄申請表給 USCIS,
但若 Apr. 7~14已經累積到了 65,000名額,就開始用抽籤的方式。
- 2011 直到 Jan. 27 才用玩所有名額 for 2012 H-1B visa。
- 2014, Apr. 10 就累積人數 172,500了。 中獎機率 37.68% for 2015 H-1B Visa.
- 2015, Apr. 13 就累積人數 233,000了。 中獎機率 27.89% for 2016 H-1B Visa.
* 但是如果是在學校單位、研究機構、非營利組織是不用參與抽籤的。
名額是cap-exempt的,沒有限制。
* 僱主幫你填寫 I -129 form 給USCIS,
在經過USCIS核准後會得到 Approval Notice, I-797 form.
其上的編碼之後在申請Visa時會用到。
運作上:
* H-1B基本是3年,可在延伸3年。共六年。
* H-1B visa 擁有者可申請永久居留證(綠卡)
* 若用H-1B六年在美工作之後,卻又沒有取得綠卡,
就得到美國境外待一年,才能再次申請H-1B Visa
* 被解僱了 H-1B visa就失效了,也就是得好好為公司賣命。
* 如果要換工作,得經由新的僱主去申請 new H-1B petition,
但更換工作,並不受 65,000的名額限制。
F1 OPT 與 H-1B之間的銜接:
在OPT 實習找工作的時候,最好先跟僱主說明你有要轉換成H-1B的意願。
* F1 visa 轉成 H-1B visa後, OPT 就失效了
* 假設你的 OPT 在6月失效,而你的H-1B在4月1日就寄到USCIS,(在OPT失效前就寄到)
則你的OPT可以延伸到H-1B的申請結果出來為止,專業名詞叫cap-gap extention
也就是說H-1B pending時期,OPT 會持續有效,你可以繼續實習的工作。
若結果H-1B 有抽到申請上,則以F1 OPT 工作到 9/30, 10/1以H-1B工作。
若結果H-1B沒上,則有離境準備期,時間是60天。
* 假設你的 OPT 在3月失效,
但是你的grace period 有60天,要四月底才會離境。
於是你在4月1日就寄H-1B的申請表到USCIS。
在H-1B pending時期,F1 身份會持續有效,可以居留。
但是OPT 會失效,不可以工作。
若結果H-1B 有抽到而申請上,則成功轉換身份,10月方可工作。
若結果H-1B沒上,就回家了...
* 在 cap-gap extension其間,你仍然可以申請 17-month OPT extension
但是必須在十月一日前,請僱主取消approved or pending H-1B petition
H-1B的申請費用:
總共有三種費用:
申請費 (Filing Fee) = $325
防欺詐費 (Fraud Prevention and Detection Fee) = $500
以上兩個費用是一定要繳的,
而 贊助費 (sponsorship fee),是依條件來算的。
-- 在非營利或學術研究機構,不用繳費
-- 公司人數 < 25人, $750
-- 公司人數 > 25人, $1500
-- 公司人數 > 50人, 且半數人員都是拿H-1B, $2,000
最後你要加快 H-1B文件處理的速度也以多繳$1,225
來使用Premium Processing,會在15天就知道有沒有核准。
而 Regular Processing 需要 90-120 days。
律師費 ( attorney fee ) 就要看所選的法律顧問公司了。
防欺詐費和贊助費必須僱主出,
申請費及加急費則可以轉由員工出,與僱主談妥就好。
F1 OPT STEM extension:
當你一年的OPT 結束後,你可以申請 OPT extension,
不過只限於 STEM的科系。
你畢業學校的 international student center 會有專門處理 OPT extension的顧問。
申請的過程,主要就是 I-765 與 I-983 Form的填寫。
I-983 Form 會比較花時間一些,因為這是需要你跟你的僱主一起寫的。
會要求你提供像是:實習的內容跟你的目標是有正面關連。
每換一個僱主就要寫一個新的 I-983 Form -- 相當的麻煩。
I-983 要求你 每半年要 update你的地址等資訊。
還有每年都要繳一份短的self-evaluation.
Dictionary and Reference:
I-20 form | 學校核發的錄取證明以供申請F1 visa | |
F1 visa | 以留學生的身份入境美國的許可 | |
OPT | F1 學生的實習 | |
EAD | 工作許可證 Employment Authrization Card | |
J1 visa |
以交換學者或學生的身份入境美國的許可 |
|
H-1B visa |
非移民身份在美國短期工作 的 professional worker visa. |
|
H-4 visa |
給H 類簽證的配偶的簽證 |
|
I-129 form |
僱主寄給USCIS的申請表,Petition for a Nonimmigrant Worker |
|
I-797 form |
USCIS 核發的 Approval Notice, 代表 H-1B 申請成功。 |
|
cap-gap extention |
因為H-1B status pending而使OPT的其間延長 |
|
USCIS |
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|
|
E-Verify program |
Reference:
PTT Visa 版版主 cass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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